关于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商城适用《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质疑处理办法》的通知
各交易主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研究制定了《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质疑处理办法》(武政采〔2021〕2号),并已发布实施。
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商城是由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建立的电子化快捷采购服务平台,该商城上的采购活动虽然不需要委托集采机构代理,但仍属于政府集中采购范畴。
根据政府采购业务实际需求,现明确,在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商城上实施的采购项目,参照《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质疑处理办法》处理质疑。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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